工讀生聘任-工作前一個月月底

請於工作開始 前一個月 23日 前完成以下程序:

 

因中心須審核,請預留充裕時間。

受限於會計年度 12月無法聘僱,請諒察。

 

1. 學生於助理登錄系統填寫資料(操作說明請向教發中心承辦人索取)

2. 請 e-mail至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提醒審核(hsiuling@mx.nthu.edu.tw

3. 接獲審核通過 e-mail後 繳交以下文件予教發中心

  •  研究獎助生:繳交簽署完成之 研究獎助生學習計畫書(指導教授須簽章)

           最新版計畫書載點:人事室網站

  •  勞僱型:於助理登錄系統列印 契約書 並簽署(召集人須簽章)

           若無法列印,建議以Chrome開啟。

 

經費項目

經費額度上限

核銷說明

臨時工資

以當年度規定時薪編列

限聘任研究獎助生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兩類。

107/1/1起因應教育部獎助生權益保障,臨時工讀生若不是聘用具研究獎助生身分之學生,需支付勞保、勞退費用,敬請編足經費。

聘期確認後,勞健保於月底由教發中心協助核銷,請於核定補助經費內預留款項

費率請參閱人事室網站公告:

國立清華大學-勞健保與勞退最新費率對照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