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、印刷、工具書、雜支
- 每張支出憑證黏存單至多黏貼 10張 收據或發票。
- 書籍費因需加列財產,不應與其他項目共用一張支出憑證黏存單。
- 收據與發票應符合規定,請至本頁下方下載「收據與發票注意事項」確認相關資料無誤。
- 若非必要,請勿使用信用卡付款。若必須使用信用卡,應繳交信用卡墊付申請核准後始得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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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項目 |
經費額度上限 |
核銷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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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印刷費 |
核實報支 |
1. 一張收據/發票需檢附一張樣張(A4黑白) 2. 不可檢附書封面及目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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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工具書 |
核實報支 |
請詳列書名/單價及總價不可超過一萬元整,購買書籍於結案後無須繳回教學發展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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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支與材料 (含驗證教學創新方案成效用耗材) |
核實報支 |
1. 限支用於社群、課程、驗證教學創新方案成效直接相關之物品 2. 不可報支墨水匣、A4紙、3C產品(隨身碟、硬碟、電腦周邊軟硬體產品及票券等) 3. 物品單價不可超過2000元 4. 校內場地及儀器使用費不予報支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