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材料、印刷、工具書、雜支

 

  • 每張支出憑證黏存單至多黏貼 10張 收據或發票。
  • 書籍費因需加列財產,不應與其他項目共用一張支出憑證黏存單。
  • 收據與發票應符合規定,請至本頁下方下載「收據與發票注意事項」確認相關資料無誤。
  • 若非必要,請勿使用信用卡付款。若必須使用信用卡,應繳交信用卡墊付申請核准後始得支用。

 

經費項目

經費額度上限

核銷說明

資料印刷費

核實報支

1. 一張收據/發票需檢附一張樣張(A4黑白)

2. 不可檢附書封面及目錄

參考工具書

核實報支

請詳列書名/單價及總價不可超過一萬元整,購買書籍於結案後無須繳回教學發展中心

雜支與材料

(含驗證教學創新方案成效用耗材)

核實報支

1. 限支用於社群、課程、驗證教學創新方案成效直接相關之物品

2. 不可報支墨水匣、A4紙、3C產品(隨身碟、硬碟、電腦周邊軟硬體產品及票券等)

3. 物品單價不可超過2000

4. 校內場地及儀器使用費不予報支

 

 

 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