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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維君:以 ARCS 動機模式探討音樂劇場通識課程設計及學生的學習成效

 

以 ARCS 動機模式探討音樂劇場通識課程設計及學生的學習成效

 

王維君

 

摘 要

  「音樂劇場」廣義來說是指以音樂為主導,結合文字、戲劇、舞蹈、舞臺等其他元素的一種綜 合表演藝術形式。無論寫實或抽象,透過音樂、語言、動作及其他視聽覺之元素,音樂劇場以一種 高度縝密的時空定位與視聽結合,表達人類內在與外在經驗之生命歷程。本研究採行動研究法,以 研究者任教的科大生為研究對象,旨在探討融合 ARCS 動機模式及合作學習策略而開發的音樂劇 場通識課程之教學策略及課程內涵,以及科技大學生於音樂劇場通識課程中之學習歷程及學習成效。 本課程以 ARCS 動機理論的四大要素:引起注意、切身相關、建立自信、及獲得滿足,作為課程 設計的診斷向度。課程進行音樂劇場相關理論研習與實務應用,以音樂劇形式玩創意,開展綜合藝 術的探索與創造。期望學生獲得美學的薰陶與文化的洗禮,且由聲音、肢體的開發而強化自我認同; 在共同創作中,學習與他人協調溝通的能力,更強化對社會議題的關注、及自我生命價值的探索。 更因跨領域之整合與交流,讓學生學習獨立思考與團隊力量整合,探索人文與科技的交會,進行理 論與實作的對話。預期結合教學現場觀察及相關文獻交叉檢測之研究成果,可有效激發學生的學習 動機及提升學習成效,並提供音樂藝術及通識學門教師之參考依據。

 

關鍵詞:音樂劇場、通識教育、動機理論、學習成效、涉入程度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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