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讀生聘任-工作前一個月月底
請於工作開始 前一個月 之 23日 前完成以下程序:
因中心須審核,請預留充裕時間。
受限於會計年度 12月無法聘僱,請諒察。
1. 學生於助理登錄系統填寫資料(操作說明請向教發中心承辦人索取)
2. 請 e-mail至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提醒審核(hsiuling@mx.nthu.edu.tw)
3. 接獲審核通過 e-mail後 繳交以下文件予教發中心
- 研究獎助生:繳交簽署完成之 研究獎助生學習計畫書(指導教授須簽章)
最新版計畫書載點:人事室網站
- 勞僱型:於助理登錄系統列印 契約書 並簽署(召集人須簽章)
若無法列印,建議以Chrome開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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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項目 |
經費額度上限 |
核銷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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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工資 |
以當年度規定時薪編列 |
限聘任研究獎助生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兩類。 107/1/1起因應教育部獎助生權益保障,臨時工讀生若不是聘用具研究獎助生身分之學生,需支付勞保、勞退費用,敬請編足經費。 聘期確認後,勞健保於月底由教發中心協助核銷,請於核定補助經費內預留款項。 費率請參閱人事室網站公告: |
